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东广场旋转电子屏使用权招租已经批准建设,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报价。
1.1 项目名称: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东广场旋转电子屏使用权招租
1.2 采购人: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1、生产厂家:北京利亚德有限公司;2、管芯:日本日亚有限公司;3、点间距:P16;4、有效显示尺寸:10.56*7.68米;5、有效显示面积:81.1006平方米;6、可旋转角度:270度;7、柱高:8.7米;全高:16.98米;8、全屏长*宽(含装饰):11.56*8.28米;9、播放时间:每日播放时间为10小时。10、年限:已投入使用6年
2.2出租期限:2年
2.3出租起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9日;
2.4出租底价:人民币70万元;
2.5付款方式:承租方半年一付(年中需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半年租金);
2.6承租保证金:中标价的10%。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广告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3.2具有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资质;
3.3安徽省内LED大屏幕广告位的所有权者或取得LED大屏幕广告位代理权的代理商(需提供产权证明:代理合同或授权委托书); 3.4三年以上室外全彩LED大屏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
(二)竞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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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招租标的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电费等费用,并按季度向出租方支付。
2、在出租方承接的所有展会开幕式期间免费播放2小时展会宣传片,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负责招租标的质保期以外的一切维修、保养并承担费用。
5、对《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东广场旋转电子屏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全部接受,并在接到该项目《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该合同。
三、特别说明
1、承租方自行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如发生不符合国家及地区相关法规情况,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招租标的后台控制系统(包括软件、硬件等)由出租方负责管理和操作,承租方使用须和出租方联系。
四、报名方式
1、项目单位: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滨湖会展中心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赵玲
电话:0551-65790117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5日9:00至2016年8月15日16:00分止
注:报价时请报价单位持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和资质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等)一套送至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