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本项目是否已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文本,自行编制后放置在投标文件“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且两个泵站分别编制一组工程量清单?
答:清单按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编制。
2、针对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评审表”中要求的“一、主要或特殊货物”,为保证项目质量,确保设备“实质性指标满足招标要求”,是否需要在投标时封装或手持提供此类设备厂家授权书?
答:设备厂家授权书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的要求提供。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宣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