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人民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3-18 浏览次数:411次
招标编号:QJCG-H2015017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全椒县人民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2、招标人:全椒县人民医院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全椒县内
2、拟用资金:约 40万元
3、交 货 期:30个日历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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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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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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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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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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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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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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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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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生产厂家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参加投标的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于2015年3月17日17时后,自行登录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
五、质疑答疑
1、本项目不再召开预备会,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5 年3月20日9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qjzbcgjyzh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5年3月23日17时后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通知公告”及“更正补充”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招标单位:全椒县人民医院
时间: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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