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凤阳县大庙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招标编号:FY-G2016035 )澄清答疑如下:
原付款方式:基础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主体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决算价款的90%,其余10%在完成审计满1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现付款方式改为:基础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不含预留金),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不含预留金),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决算价款的90%,其余10%在完成竣工审计满1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此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项目编号:FY- G2016035)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