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J-G-[2012]5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望江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已由 县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望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望江县城西北区刘岭 ;
2.2规模:占地面积228亩,设计填埋场总库容为194.17m3,日处理垃圾114.45吨;
2.3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一期工程范围内的填埋场库区工程、道路及排水工程、垃圾坝及调节池工程。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接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投标人中标后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并主持现场施工工作,该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交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管理局托管至工程竣工时止;开标时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并出示有效身份证;
4.2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本人身份证、④拟派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⑥企业资质证书、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在建工程证明和无质量、安全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投标的证明(望江县内企业以望江县住建局的通报为准)。以上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其中:第①、②、⑧项原件装入报名资料中不退还,其它原件核实后退还,第③、④、⑤、⑥、⑦项资料须留复印件并有报名单位签章,报名资料须固定装订成册;
4.3集中报名时间: 2012年 8月 29日上午 8:00 至11:30,下午 3:00至 5:00 (北京时间,下同);
4.4地点: 望江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监管股;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9月 18日9:00,地点为 望江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一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57 万元,须经投标企业账户往来,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须于2012年9月17日17时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7.付款方式
按3:3:2:2比例,分四年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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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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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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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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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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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回龙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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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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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城三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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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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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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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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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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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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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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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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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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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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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519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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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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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6-718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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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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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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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6-718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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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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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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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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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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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wjzb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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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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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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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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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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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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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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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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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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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1522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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