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食堂、人才公寓弱电智能化工程答疑变更
发布时间: 2015-09-28    浏览次数:6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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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变更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食堂、人才公寓弱电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5BGCZ3211

原公告日期:2015091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食堂、人才公寓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食堂、人才公寓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5BGCZ3211)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何时提供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答:招标文件及本项目其他资料中要求提供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投标时未提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若我公司中标,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向采购人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则自动放弃中标供应商资格,并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未提供承诺书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除外)。

2、当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与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产品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P17页采购需求中“所投产品证明材料表”为准。

3、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只需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答:本项目所有涉及业绩内容,均须满足招标文件P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29关于投标业绩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4、原招标文件P9页“项目重要提示”内容,现调整为:

30

项目重要提示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及质保书,否则视为违约,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2、投标人应仔细研读本工程招标提供的一切资料,所有疑问须在规定答疑时间内提出,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复核,一旦中标,因投标人复核不当或复核错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中标后由此造成的返工或产品升级等必须无条件施工,投标人须慎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经济签证。

 

5、原招标文件P17页“3、所投产品证明材料表”中部分内容,现调整为:

9

信息发布系统

信息发布平台软件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

10

媒体播放机

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

12

楼宇自控系统

网络控制引擎

BTL证书(BACNET协议通信)、产品彩页

13

直接数字控制器

BTL证书(BACNET协议通信)、产品彩页

14

I/O模块

BTL证书(BACNET协议通信)、产品彩页

 

表中其他内容不变。

6、原招标文件P18页“注: 2、除上表资料须在投标时提供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否则视为违约,按废标处理。”内容,现调整为:“注: 2、除上表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的产品其他证明材料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向采购人提供。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供应商资格,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技术分(70分)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分参考说明

1

方案总体评价

6-10

对本项目的现状、业务需求、系统功能、项目建设要求了解充分,系统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设计图纸,符合现行施工规范规定要求,对该项目的主要建设难点的理解程度等,由评委酌情给6-10分。

2

硬件设备选型

7-12

对投标所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品牌认可度、品牌档次、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满足情况等因素进行评审,同时考虑投标品牌的厂家售后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网络情况,由评委酌情给7-12分。

3

系统配置合理性

0-16

1、产品配置需依据技术规范书功能要求,充分考虑系统间兼容性和扩展性,系统配置合理满足设计功能要求的得7-12分;产品之间衔接存在兼容问题,但可通过对接开发实现系统功能无缺项漏项的得1-6分,系统配置不兼容无法实现系统功能或有产品缺漏项的不得分。

2、所投一卡通产品需与工大其他三个校区系统衔接,实现校、院一卡通,投标文件中提供可对接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委酌情给0-4分。

4

项目实施方案

施工方案与工艺1-3

企业已经具有完善的施工工艺规范,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工艺规范等资料,由评委酌情给1-3分,没有建立工艺规范的不得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3

企业建立一套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由评委酌情给1-3分。

施工组织与技术措施1-3

根据关键施工要点及其他主要施工方法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及技术措施进行评审。由评委酌情给1-3分。

工程进度及资源配备1-3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评审:

1)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总体网络进度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可靠度;

2)工期保证措施;

3)提供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工程进度计划中应详细列出每阶段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量,以及配备劳动力数量。

由评委酌情给1-3分。

5

技术

力量

0-3

专业技术团队:针对本项目专业子系统配备的网络工程师、安全防范工程师、会议工程师均需持证上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的得3分,有1名不符合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注:所配系统工程师证书是指投标人所投的系统主要设备厂商或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认证工程师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材料。

0-8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施工队伍(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详细名单及相关证明资料(学历、职称、专业证书、项目实施经验等资料)。

由评委酌情给0-8分。

6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2-6

投标方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并有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计划以及服务承诺等;服务队伍建设规范,技术层次高,技术工程师多,熟悉高校类似项目和维护经验等;能够保证本地化服务,有切实的本地化服务措施,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等。

由评委酌情给2-6分。

7

培训方案

1-3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普通操作人员及用户技术支持人员的培训,培训计划(包括目标、课程、教材、时间、培训对象等)的合理性,满分3分,由评委酌情给1-3分。

 

小计

70

 

 

8、资信分(30分)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参考说明

1

投标人基本资质及资信

0-11

1、具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证书得1分。

2、具有涉密资质得1分,具有音视频集成资质得1分,具有防雷资质的得1分,满分3分。

3、投标人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GB/T28001职业健康、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四大体系认证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

4、具有市级及以上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AAA级的得2分,AA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明无效);满分2分。

5、投标人具有中国建筑业协会或国家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AAA级信用企业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6、获得国家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

财务报表

0-2

投标人近三个年度公司年营业收入达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且实现连续盈利的得2分,其他的由评委酌情给0-1分。(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未提供的不得分)。

3

项目业绩

0-13

1、在满足招标要求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基础上,投标人近五年(201011,下同)以来:每增加一个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业绩的得3分;每增加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不含)人民币得2分;本项满分6分。

2、投标人近五年(201011)以来承担的智能化系统工程作为参建项目获得“黄山杯”(或与黄山杯同级别奖奖项)的,每个得2分;作为参建项目获得“鲁班奖”的,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5分。

3、投标人近五年(201011)以来,每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智能化(或信息化)系统维保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注:

(1)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计入,不同工程可以累计计分。

(2)竣工报告至少有建设方、承包方、设计方、监理方盖章,否则不予计算。

(3)项目业绩按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计算,奖项以获奖时间计算。

4

项目经理业绩

0-2

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211)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得2分,满分2分。(同时提供能反映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项目经理姓名的工程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为准。)

注:

(1)竣工报告至少有建设方、承包方、设计方、监理方盖章,否则不予计算。

5

工程评价

0-2

由评委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五年内实施项目的用户评价意见(智能化项目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及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的用户意见)中对投标人承接的类似大规模的项目履约信誉及质保期内成立的维保团队服务,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信誉良好,服务及时,按时完工,设备及系统运行良好等方面的用户评价,由评委酌情给0-2分。

 

小计

30

 

 

9、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832

传真:0551-6622368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www.hfggzy.com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925

三、附件

 

 

发布稿-答疑公告9.25.doc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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