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凤阳县卫生局协管员服装二次询价函(项目编号:ZFCG-H2014024)
发布时间: 2014-02-13    浏览次数:5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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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FCG-H2014024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对凤阳县卫生局协管员服装采购进行二次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需是执法服装的生产厂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则不需要)、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时需手持至开标现场。

2、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书统一用标准式档案袋密封,将《报价单》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加盖章送达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价文件接收人。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4、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采购为一个标包,采用最高限价,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投标单位。凤阳县卫生局协管员服装采购最高限价为106152元人民币。

6、有效报价清单应包括:产品成本、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总报价必须大写并注明供货期和质量标准,所有报价必须以打印的方式。

7、开标时间: 2014年2月20日下午 16:00时整,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二、报价函构成:

①、投标报价书;

②、单位负责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③、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清单(按清单中的要求列出详细报价清单);

④、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⑤、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凤阳县卫生局协管员服装采购详见清单。 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货到采购单位,保证质量合格。

凤阳县卫生局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协管员服装,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采购
数量

最高

限价(元)

1

冬装

30%羊毛料,藏青色,有标志

49

106152

2

春秋装

30%羊毛料,藏青色,有标志

98

3

夏装

高支棉,白色,有标志

98

4

防寒服

多功能透湿涂层面料,蚕丝内胆,有标志

22

备注:1、以上4个序号及名称属于1个整包;2、采购的服装面料、颜色、样式等均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标准;3、请中标单位提供样衣。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及附件、图册。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供货期及采购服务费: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5、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12 小时内上门服务。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相应经营许可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万元。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采取整包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60天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0.6152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次采购预算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5.报价函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 2014 年2月20日16时00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6.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4年2月20日16时00分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凤阳府城镇长春路143号(原福利院综合楼)

7.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递交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受理2部。

.投标保证金及交易费:

报价人随报价函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1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装在信封内密封并盖骑缝章),由采购人于报价现场收取。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七、资格审验

报价前,采购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人须有询价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不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询价货物相应销售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同时原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校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八、成交原则

1.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为废标。

2、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即凡低于最高限价且满足询价函资质及材料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然后取最低报价为中标价,若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

3.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4.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付款方式:全部货到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无息)

九、其他事项:

1.如审验后合格的报价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采购人申请经招标局同意重新招标。

2.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蔡爱玲(13485763717)联系。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否则采购人可随时终止采购行为和合同。

5、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报价人对采购函有疑问, 请于2014年2月18日9时前请将疑问内容与采购人代表蔡爱玲联系,采购人将在2014年2月19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凤阳县卫生局        联系人:蔡爱玲   联系电话:13485763717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联系人:张  凡  联系电话:  0550—6367815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传真:0550—6367815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2月13日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1、封面

凤阳县政府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卫生局协管员服装采购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2、报价书

报价书

致: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项目编号): ZFCG-H2014024  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15日内完成凤阳县卫生局协管员服装采购并交付招标人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3、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凤阳县卫生局:

(报价人全称) 单位负责人            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4、详细报价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采购数量

 

最高

限价(元)

1

冬装

30%羊毛料,藏青色,有标志

49

106152

2

春秋装

30%羊毛料,藏青色,有标志

98

3

夏装

高支棉,白色,有标志

98

4

防寒服

 

多功能透湿涂层面料,蚕丝内胆,有标志

 

22

备注:以上4个序号及名称属于1个整包

5、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质保期等)

6、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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