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泗县刘圩镇水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6-10    浏览次数:5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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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人)受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泗县刘圩镇水厂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泗县财政局网www.sxczj.gov.cn和泗县政府采购网www.sixianzfcg.gov.cn)。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及编号

1、项目名称:泗县刘圩镇水厂建设项目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项目施工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招标编号:SXZFCG-G2014-063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须2013年已年检);

(3)拟任本项目经理为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4)近三年(2011年1月至今)有已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5)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三、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工作

1、2014年6月9日-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泗县政府采购中心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证件: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③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原件。 
④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⑤ 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前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或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泗县职务犯罪预防科有相关格式)到泗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东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泗县人民检察院院内)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报名。
⑥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证、安全考核证及其身份证,同时必须出具该项目经理注册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在建工程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⑦企业近三年(201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⑧投标申请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自制目录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
份;)

本次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若在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发现投标单位有舞弊造假行为,经查实后,政府采购中心将取消投标单位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现场查勘定于2014年6月13日上午9时,在泗县政府采购中心门前集合,车辆自备、费用自理。投标单位也可自行组织查勘。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19日上午8:00-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14年6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投标地点:泗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8、开标地点:泗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培永                      联系人:胡利军    吴项那

电  话:0557-7965218                电  话:0557-7022516

 

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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