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GC12377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淮北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园1#—6#厂房干挂铝板工程(二次招标)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淮北市发改委
3、建设单位(见证方):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3、招标人: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淮北市经济开发区
2、建设规模: 干挂铝板260m2×6栋
3、计划工期: 满足招标人要求,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日内进场
4、招标范围:创业园1#—6#厂房干挂铝板的施工
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且投标企业应具有不低于本次投标标段建设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不低于本次投标标段建设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2年 11月 22日至2012年 12月 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 12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从淮北市招标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安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act.org.cn/
淮北招标采购管理局网: www.hbzbcg.cn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见证方):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魏学强
电 话:1360561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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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人民路新城国际C座1306室
邮 编:235000
联系人:达瑞
电 话:0561-3195077
传 真:0561-3056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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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注
1、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附后)。
招标人(盖章)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2年11月22日 2012年11月22日
附: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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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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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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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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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提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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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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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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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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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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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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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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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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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装饰装修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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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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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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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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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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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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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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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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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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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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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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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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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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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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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约
历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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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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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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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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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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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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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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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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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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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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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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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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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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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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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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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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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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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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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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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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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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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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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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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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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永不参与该地区的投标活动,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在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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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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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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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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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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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证件以原件为准,无有效原件视为不合格;以上9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能出示的必须按照“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8〕92号文件”办理;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合格。
3、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报名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由招标人代为保管,直至项目竣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