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有“泾县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预算220万元),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供应商为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
采购人:泾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项目名称:泾县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项目内容说明
采购消防车一辆,消防车产品满足GB7956.1-2014产品标准,产品名称、认证单元及规格型号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CNCA-02C-023:2002/A1的要求,交车前通过中国3C认证,获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理由
1、该企业生产的消防车性能较好,市场占有率广,售后服务较优;
2、通过公开招标(二次)后,仅该企业符合相关要求;
3、因我县城市规模大幅提升及社会发展需要,时间紧迫,急需配备一辆城市主战消防车。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聚源中路18号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工作时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事实理由、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等)向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泾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0563-5123062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5124207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