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FCG-H2016024
发布时间:2016年3月9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薄弱学校改造第二批图书采购项目
2、采购人: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项目规模:凤阳三中等2所中学、16所中心小学、15所村小、51所教学点,共84个项目,本次采购总册数为360191册,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文件。
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供货、配送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4、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毕。
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教育系统图书的供货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5、承诺提供样书的出版社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提供不少于20家招标人所采购的图书目录中要求的正规图书出版社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标后提供原件。
5、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合同履行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投标要求: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不提前接受报名,不需要交投标报名资料。
2、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交易大厅[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6年3月9日17:00时以后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捌仟元整 。 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开标现场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薄弱学校改造第二批图书采购项目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号:176731042436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 ,中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以转账的方式交纳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巍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13505553681 联系电话:0551-67193029 18656131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