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M115-1091
1.招标条件
明光市潘村镇中心卫生院院内电缆敷设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光市卫生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明光市卫生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潘村镇新区
2.2 建设规模:明光市潘村镇中心卫生院院内电缆敷设工程,总投资额约81万元。
2.3 工程造价:约81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电工作业进网许可证或高压操作证【备注:投标企业资质为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具有电工作业进网许可证或高压操作证的人员担任。投标企业资质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于2015年6月26日起自行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会的);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到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hmg.gov.cn)、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明光市政务信息公开网明光市招标局(http://www.czzwgk.gov.cn/Web/unit.aspx?unit=MJ119)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光市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审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井超 联 系 人:徐昌宇
电 话:0550-8092035 电 话:18019811963
2015年6月26日
附件:
明光市潘村镇中心卫生院院内电缆敷设工程招标文件及清单控制价等.rar
忘记登录密码?
招采公告
项目信息
资讯中心
企业展区
政策法规
会员中心
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