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安排,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安徽省宁国市天燃气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GZFCG-2013-01-122
二、采购单位: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采购项目内容:
安徽省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在宁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港口镇、天湖街道、港口生态工业园区)实施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并通过招标选择中标人获得特许经营权,由该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在规定期限负责投资、建设并经营宁国市域招标范围内的管道燃气业务。包括:1、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及行政区划所属乡镇集中区、工业集中区(不含港口镇、天湖街道、港口生态工业园区)。2、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①在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投资管道天然气的输配管网规划设计、建设、安装;本次招标的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暂不包括宁国现有管道燃气企业的用户范围;②采购、储存、运输天然气,并以管道形式输配、供应和销售,提供天然气管网的维护、运营、抢修抢险业务和用户燃气的维修、服务与管理等;③汽车加气业务;④整合宁国市现有管道燃气经营市场。3、特许经营权期限:20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满足:
①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②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城市燃气经营资质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批准投资能源领域、基础设施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城市燃气经营资质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允许投资能源领域、基础设施的独立企业法人。
③ 投标人具有城市燃气专业从业经历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在不少于三个(含)县级及以上城市经营天然气项目;有投资、经营、管理城市燃气设计、运营等方面两年以上成功经验,并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取得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诚信经营方面的认可(联合体投标人一方满足即可)。
④ 具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可供安徽省内的西气或川气管道天然气气源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人一方满足即可)
⑤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
五、招标文件发售与获取。
①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注册会员(会员实行开放式注册),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29日下午17时30分止(以标书费用到账时间为准),登陆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ngcg.ngxzfw.gov.cn),凭本公司注册会员身份以个人建设银行或企业版建设银行网银在线上缴纳标书费,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②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
六、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2日9时整。
七、原本项目招标公告(2013-2-21发布)与更正公告(2013-2-28发布)中与本次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黄超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东路1号
咨询电话(传真):0563-4110839
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