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GD1014-B1-02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速·时代城B地块住宅及商业供水工程二次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合肥滨湖新区包河大道与紫云路交口
2、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块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东临包河大道,南起紫云路,北接福州路,西至华山支路,中间被嵩山路分成A、B两地块。项目用地面积202亩(准确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总建筑面积约60万㎡,是集高层住宅、高端办公及商业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速·时代城B地块住宅及商业室外供水管网、生活泵房设备管道和地库供水吊管的采购安装,详见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达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满足3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高层建筑供水工程施工业绩;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业一级注册建造师;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在投标单位注册一年以上(须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拟派项目经理2013年9月以来至少12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5、 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满足3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高层建筑供水工程施工业绩(须在证明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
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不良行为记录(以提供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其它材料不予认可);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近三年指的是2011年1月1日至今;
(2)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已竣工验收工程须同时提供经供水部门盖章确认的工程验收移交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以落款时间为准;
(3)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第三条要求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于2015年 1月8日至2015年1月14日,每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庐江路124号创元大厦7楼71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www.anhui-highway.com、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www.gsdcgroup.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路124号创元大厦7楼716室
联 系 人:刘工 杨工
电 话:0551-62652529
传 真:0551-6350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