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宿松县白崖寨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9-22    浏览次数:3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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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H5J-15059

发布日期:2015 922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宿松县白崖寨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国家文物局

3、招 人:宿松县文物事业管理局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趾凤乡。

2、规划性质:文物保护专项规划。

3、规划范围:以白崖寨保护范围(171840平方米,周长4296的寨墙内外各20),建设控制地带(8771840平方米,保护范围外1000)为核心区实施规划。

4、规划目标:真实、完整地保存白崖寨的历史信息和全部价值,探讨寨堡类古遗址的保护与利用途径。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5、项目规划总投资约 128 万元,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18万元整。

6、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颁布的相关规范和合同确定的内容为准。

7、规划设计周期(提交文件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6个月内完成规划设计编制并通过县级初步论证,上报省和国家文物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相应的规划设计人员、资金和规划设计能力。

2、投标单位近三年(201271起至开标日)应至少完成2项国家级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文博类高级职称(含副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近三年(201271起至开标日)应至少完成2项国家级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4、近三年(201271-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 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不用提供,开标时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

1、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20159222015929,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

2、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报名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联系电话:0556-7602002)

4、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份,售后不退。

5、报名资料: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若事业单位的员工无法提供个人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有效的其它证明材料)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3)进皖企业按相关规定提供宿松县住建局出具的登记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贰万元 人民币。须在201510160930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号:34001684408053007253                     号:17671390003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备

1、本工程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否决其投标,并视情节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3、设计补偿:除中标人外,经专家评委会认定其方案深度符合要求,对未中标的排名为第二名、第三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1万元补偿。所获的补偿费由中标人支付,此部分补偿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被补偿的投标人需出具合法且符合规定的发票,除此之外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4、设计方案:该项目方案评审后,对未补偿的设计方案及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文物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中路109           址:安徽省合肥市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朱先生                        人:谢先生,李先生

电 话:18956995565             电       话:0551-63735913, 63736276

                          

                                          

宿松县文物事业管理局(盖章)

                                                                     201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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