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黟县西递镇源川桥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2015-02-11    浏览次数:5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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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ZGC2015Z001

招标时间:2015年2月11日

1.招标条件

黟县西递镇源川桥新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黟县西递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黟县西递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黟县西递镇源川桥新建工程位于县道031线西递至兰田公路西南侧源川村,横跨东亭河南北两岸,全桥共三跨,标准跨径13m,桥梁总长48.6米。桥梁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U形桥台,矩形基础;双柱式桥墩、扩大基础。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23万元。

2.2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3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为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3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最低要求见下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要求

内容

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财务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出具2012年-201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若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则提供每月缴税税单),同时出具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天内的银行对账单,账户余额必须不少于50万元。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开标之日往前追溯三年)内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承建的单项合同桥梁工程业绩规模应达到本次招标控制价的30%及以上)。

项目经理要求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2、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3、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相应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4、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在类似工程的施工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承建的单项合同桥梁工程业绩规模应达到本次招标控制价的30%及以上)。

6、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由投标人自行出具,须对其真实性进行负责)。

项目总工要求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3、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类似工程的施工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承建的单项合同桥梁工程业绩规模应达到本次招标控制价的30%及以上)。

5、项目总工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由投标人自行出具,须对其真实性进行负责)。

 

3.2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装订留存,必须加盖企业印章)

4.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持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近三年类似桥梁工程施工合同及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承建的单项合同桥梁工程业绩规模应达到本次招标控制价的30%及以上)。

4.3提供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无重大质量、安全、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15年2月 11 日至2015年 2 月 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 0 (法定假日除外)。
5.2 报名地点:黟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名,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领取施工图纸并缴纳图纸押金3000元(未中标者退还)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黟县西递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施蕾         联系电话:0559-5156038

代理人: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君悦华府二单元903

联系人:陈辰         联系电话:0559-2324200

报名地点:黟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黟县碧阳镇直街52号(原公安局大楼四楼)

联 系 人:张润颖        联系电话:0559-5527533

7、监管部门

黟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 位 名 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资 质 等 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若存在这种情况需填写,不存在无须填写

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

若存在这种情况需填写,不存在无须填写

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若存在这种情况需填写,不存在无须填写

本项目联系人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传真号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状况表》(并加盖单位章),不得有任何遗漏,

如填写资料经查实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此表,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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