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含山县东山路与105省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设备项目供货与安装谈判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16-01-13    浏览次数:3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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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含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就含山县东山路与105省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设备项目供货与安装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含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梅苑路与梅山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设备项目供货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EHSCG-2016-002
三、项目范围: 含山县东山路与105省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设备项目供货与安装。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运输、安装、调试、后期维护、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项目购置清单及技术标准。
四、控制价:12.8万元。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营期限满五年(含)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智能交通或交通设施或交通工程的制造、销售、安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所提供的交通信号控制机必须符合GB 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交通信号灯必须符合公安部《GB14887-2011》标准,二位数倒计时数码显示器必须符合公安部《GA/T508-2004》标准,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生产企业投标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其他供应商投标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备查);若不是谈判供应商自主研发生产,则需要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原件。
4、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同类业绩不少于两个,查验合同和验收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供应商可直接在含山县政府采购网(http://ahhscg.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谈判。
七、相关时间和地点的规定:
1、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21日14:30—15:00
2、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21日15:00 
3、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1月21日15:00 
4、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住建局一楼东侧)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齐善晨  电话:0555-4326687
2、采购人及联系方式:含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乔保民  电话: 15056560277 

                                  
     
           含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6年1月13日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没有办理网上登记注册供应商,需在含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办理供应商网上登记注册(网址:http://ahhscg.gov.cn),网上登记注册及审核可以在投标前或投标后进行,网上注册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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