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AHSLZB2013 -264
二、招标人: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公司
三、招标内容:秦汉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玻璃钢支架采购,玻璃钢支架总量约 190800 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税务登记证,具有招标材料的生产或销售资格;无不良记录。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时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投标人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派员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于2013 年7月3日-7月5日在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4 万元,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从投标人单位帐号转入,开标现场核验交纳凭证。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地点:安徽水利西北公司
地址:咸阳市朝阳七路
联系人:张育莹 电话:15155263122
九、投(开)标地址
地点:安徽水利西北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朝阳七路
联系人:柳乐意 电话:18605528903
十、招标文件咨询(答疑)地址
地点:安徽水利西北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朝阳七路
联系人:张育莹 电话:15155263122
十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购标时,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请与公司监察室联系(0552-3950303)。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