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明光市涧溪街道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8-14    浏览次数:4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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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M114-1217

1.招标条件

明光市涧溪街道景观改造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光市涧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明光市涧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明光市涧溪镇街道。

2.2建设规模:明光市涧溪街道景观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2.3公里。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明光市涧溪街道景观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 拒绝的,责任自负。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http://www.czzbcg.com /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 categoryNum=013,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 工:0550-3801701、黄工,电话301901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于2014年8月 14日起自行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会的)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会的);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 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到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现场第二开标室(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祁 仓路与柳湾路交叉口“三个中心”办公楼)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对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hmg.gov.cn)、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明光市政务信息公开网明光市招标局(http://www.czzwgk.gov.cn/Web/unit.aspx?unit=MJ119)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光市涧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世现            

电    话:1395630932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芳

电   话:1894978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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