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罚没财物仓库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N2015-06-1623)已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雅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俊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自2015年 12 月 17 日至2015年 12 月 22 日
评委人员名单:方小培、房爱华、吴利真、陈琦、刘晓鸣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34。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2015 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