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定远县“光伏扶贫”EPC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二次)
发布时间: 2015-12-07    浏览次数:4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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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皖M5150206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 定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招标项目名称: 定远县“光伏扶贫”EPC项目跟踪审计

3、招标项目内容: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出具最终结算审计报告。

4、招标项目资金来源:省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省财政光伏发电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等占66.66%,投标人出资占33.34%。

5、招标项目规模:定远县“光伏扶贫”项目共包括71(暂定) 个贫困村(60kW)和1000户贫困户(3kW),工程总投资概算约5808万元。

6、跟踪服务期:整个施工工期。

7、审计费用:费率报价,以该项目最终结算价款为取费基础。审计费用=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标费率(本项目不另行计算附加工作日报酬)。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未能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评标原则、内容及程序

1、评标委员会由 5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在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分。

  3、评标内容:评标内容包括:资格标、商务标。

4、评标程序:评标先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标,最后评商务标。

5、评审过程中,当有效投标人中有多个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召集监管机构、评委会成员分析判断投标报价异常的原因,最后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报价异常,行使自由裁量权。

四、资格标

(1)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可手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资格标中);

(2)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其主管部门证明或由网上下载的证明材料(带二维码及查询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或“三合一证书”;

(5)投标单位及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2个月,以出具的时间为基准);

(6)拟派跟踪审计组成人员名单、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1人,造价员3人)。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1)-(6)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资格标中(原件审查后退还)。对于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其资格标按不合格处理,不再参加商务标的评审。评标专家必须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原件及复印件的真伪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弄虚作假的证件(含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定远县诚信投标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商务标:投标函。

六、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原件一套;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资格标正本和副本及原件密封于一个资格标密封袋中,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密封于一个商务标密封袋中,并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注明招标工程名称。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评标办法:

1、本次设置的最高限价为5‰ ,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2、评标基准值的确定:

  评标基准值=所有参加商务标评审且通过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1-K)。K为下浮系数,开标时由招标人在商务标评审通过后现场随机抽取(K设置为:-0.5%、0%、0.5%、1%、1.5%)。

 (1)参加商务标评审且通过的投标报价有5家至10家时(均含其本身),评标基准值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如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相同时,对应的报价只去掉一个。

(2)参加商务标评审且通过的投标报价有11家至20家时(均含其本身),评标基准值计算时去掉二个最高报价和二个最低报价,如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有两个以上相同时,对应的报价只去掉二个。

(3)参加商务标评审且通过的投标报价有21家及以上时,评标基准值计算时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如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有三个以上相同时,对应的报价只去掉三个。

3、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以投标单位报价(投标报价以千分号为单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报价为三位小数及以上,按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正的报价为最终报价。如投标报价为3.556‰,按3.56‰作为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如投标报价为3.554‰,按3.55‰作为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值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以千分号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评标基准值计算结果为3.656‰,按3.66‰作为评标基准值;如评标基准值计算结果为3.654‰,按3.65‰作为评标基准值)。

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规则:

按商务标得分的高低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定标:

1、经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依法重新招标。

2、如果二次招标失败,开标时若投标人仅有两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剩余两家合格投标人,则进行竞争性谈判;开标时若投标人仅有一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仅剩余一家合格投标人,则进行单一来源谈判;若无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评审后无合格投标人,则转入邀请招标,由招标人邀请三家有资格的投标人进行邀请招标。

3、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委托方(业主)签订合同。

九、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结算、资料归档及审计结束并出具结算报告后一次性结清。

十、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转入规定帐户,交款后须携带交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核验。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帐户,不接收汇票。不按照要求交纳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 1万元;信用保证金:2万元。

帐  户:户名: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帐  号: 1887 1705 2985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县“光伏扶贫”EPC项目跟踪审计保证金。

2、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宣布保证金交纳情况。对于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3、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未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按规定和要求签订合同并报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转作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按规定和要求签订合同并报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中标人的基本账户。

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4.1 提供虚假资料及伪造相关证件投标的;

4.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4.4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5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4.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发布时间

2015年 12 月 7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递交地点

2015年 12 月 21日 9 时  00  分,定远县政务新区东附楼一楼(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 12 月 21日9 时 00 分,

定远县政务新区东附楼一楼(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

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在递交标书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

5

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单位确定3日后发放

6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许孝东  15955098318

7

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0550-4288633

8

代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吴工   0550- 4021353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和补充

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将需答疑的问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以文字的形式发至11818148@qq.com。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解答内容将在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zbcg.com)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0

有关说明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甲乙双方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代理费收费按3000元计取,交易费按定远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收费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

费用。

11

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中标后,履职期间,造价工程师工程师每周在

施工现场不少于三日,造价员应正常在岗,不得擅离

职守,否则,每发现一次扣款:200*1*1=200元;发现第

二次扣200*2=400元;发现第三次扣200*3=600元,依次

累加计算。

12

备注

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施工阶段

监理投标。

 

十二、有关格式

              工程跟踪审计招标

投 标 文 件

 

(资格标/商务标)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                     (工程名称) ,对招标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确定中标人。

2、我方承诺以结算价款为基础,费率报价为:         ‰,大写:             。造价工程师姓名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

3、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要求提交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结算、资料归档及审计结束后,方可退还。

5、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投标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 盖章 )                           

投标人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第十三、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附表

序号

施 工 企 业 名 称

备   注

1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滁州市公管局解除为准

 

 

 

 

 

 

 

 

 

 

 

 

 

 

 

 

 

 

 

 

 

 

 

 

 

 

 

 

 

 

特别提示:凡是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均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十四、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投标监督部门

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定远县“光伏扶贫”EPC项目跟踪审计(二次)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 标人:定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 系 人:许孝东 

联系电话:15955098318

(单位盖章)

2015年12月7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吴  工

联系电话:0550- 4021353

(单位盖章)

2015年12月7日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定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经办人:

联系电话:0550—4288633

 

(备案盖章)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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