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明光市新庄路、南泰北路、龙山东路、明中东路道路、排水及城东新区撇洪沟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明光市水务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明光市。
2.2建设规模:
①新庄路:长4046.914m,起点桩号 K-0-294.838,终点桩号K3+752.076,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总宽30米;
②南泰路:长692.151m,起点桩号K1+833.966,终点桩号K2+526.117,为城市支路,道路宽度为24m;
③龙山路:长645.215m,起点桩号K0+14.003,终点桩号K0+659.218,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总宽度42m;
④明中路:长532.879m,起点桩号K2+413.222,终点桩号K2+946.101,为城市支路,道路总宽18m。
⑤撇洪沟:新庄河渠道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2+506,长2506m;撇洪沟干沟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2+192,长 2192m;朱郢支沟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640,长1640m;梁郢干沟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365,长1365m; 蔡庵干沟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987,长1987m。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5个月(其中南泰北路、龙山东路、明中东路道排工程不超过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通标志牌及交通标线、路灯预埋管、撇洪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 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 工:0550-3019013)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自行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会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 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 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及项目机构 其他拟派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 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等原件到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 价:600元(售后不退)。对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 师)本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hmg.gov.cn)、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明光市政务信息公开网明光市招标局(http://www.czzwgk.gov.cn/Web/unit.aspx?unit=MJ119)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明光市水务局
联系人:王选晓
电 话:138550109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坤 张涛
电话:0551-62220235 62220239
手机:13866757251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