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czgc201404-049
滁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 钢材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详见《采购报价清单》,二标段钢材约23万元。本项目采购的数量以本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为准,最终确定的供货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量为准,但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将对每批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一次检测不合格无条件退货,二次检测不合格取消中标人资格)。
3、供货期:由招标人电话通知,按照要求在3日内供货并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若延期供货按照 300 元/天罚款。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以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5、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录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工,联系电话:0550-3019013。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相关代理费用、专家评委费用及交易服务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次询价采购采用相对供货最近月的《滁州工程造价信息》固定优惠费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费、材料费、税金、检验费、损耗等所有费用),优惠费率综合考虑上述各项费用,并包含材料过磅费。招标人按照供货最近月《滁州工程造价信息》单价*(1-优惠费率)为实际支付单价,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5.本项目二标段钢材约23 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次采购预算;如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6.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 2014年 07 月11日15时00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也可同时中取两个标段。
7、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4 年 07 月11日 15 时 00 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五开标室)。
8.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两个标段分别装订,密封后递交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9.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滁招管【2014】5号文件)计费,代理费为2500元整,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委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10、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 1000元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交付至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11、网络平台使用费0元。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信用)保证金按滁州招标采购管理局滁招管字【2008】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投标(信用)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
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 二标段0.5万元。
投标(信用)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07月11日15时00分前密封好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招标人,并且在密封袋上注明“滁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水泥、钢材采购项目(三次)(二标段)”投标保证金及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报价无效。
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 另 行 通 知
收款单位: 滁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开户行: 另 行 通 知
账 号: 另 行 通 知
交纳截止时间: 签订合同前一日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时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4)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录滁州市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工:0550-3019013。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1-3项)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1-3项原件须带至现场查验,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
备注:对未能提供上述1-4项材料原件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六、成交原则
招标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成立询价评审小组(由3名评委组成)。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 由询价评审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评审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 该项报价一经询价评审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信用)保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的。
5.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7.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报价函中的采购数量与招标文件里采购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为准,并修正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总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和总包单位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安装,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到教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然后重新依法组织招标。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4年 07月07 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rhzj95@126.com,招标人将在2014年07月 08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付款方式: 本项目将按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由中标人对实际供应的产品进行统计汇总,验收合格后支付95%。具体结算日期为每个月的25日,中标人整理材料签收单(招标人签认后的合格签收单),办理货款结算手续。5%为质保金于供货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九、交易变更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由业主申请并经市招标局同意后可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
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九、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 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 编号
买 方: 卖 方:
电 话: 电 话: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 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合同总价:为 %。(按照供货最近月的《滁州工程造价信息》单价)。
3、付款方式:本项目将按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由中标人对实际供应的产品进行统计汇总,验收合格后支付95%。具体结算日期为每个月的25日,中标人整理材料签收单(招标人签认后的合格签收单),办理货款结算手续。5%为质保金于供货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4、合同交货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由招标人电话通知,中标人按照要求在24小时内供货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5、保密条款:签定保密协议等
6、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合同条款
一.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5>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 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 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招标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 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 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采购内容及相关参数要求
二标段:钢材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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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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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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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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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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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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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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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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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
(一类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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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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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0.40元/吨
|
20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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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按照2014年第5期《滁州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取优惠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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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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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8#
|
3470.40元/吨
|
10
|
吨
|
3
|
φ10#
|
3470.40元/吨
|
20
|
吨
|
4
|
φ12#
|
3435.67元/吨
|
10
|
吨
|
备注:
1、招标人所需货物的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货物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为废标。
3、投标单位所提供货物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废标。
4、各项性能指标不得低于参考标准,低于参考标准视为废标。
5、招标人将对每批材料进行检测,以上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上述需求数量均为计划采购量,投标时须按上述数量报价。招标人不保证实际量低于采购量,上述需求数量可能因故调整或取消,所有采购数量均为暂定数量,最后结算根据实际使用数量计算。不论实际使用数量多少,优惠率一律包死,不得调整。投标人须考虑实际使用数量低于采购数量甚至取消的风险,招标人不承担因此风险而引起的中标人任何费用支出,并无任何补偿。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1、封面
滁州市政府货物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投 标 函(格式)
致: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愿以滁州市造价管理部门最近月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中的单价为基准优惠率(百分之 大写 )(小写: %);工期: 。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采购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采购投标书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4、报价书(格式)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 项目(编号)询价采购函*标段》,决定参加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愿以滁州市造价管理部门最近月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中的单价为基准优惠率(百分之 大写 )(小写: %)。
2、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货物的交货并交付招标人验收。质量达到 标准。
3、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询价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报价清单表
项目名称: (二标段) 项目编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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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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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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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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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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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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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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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元)
|
大写:
小写:
|
注:1、报价按照2014年第5期的《滁州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取优惠率计算;招标人所需货物的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报价均包括产品出厂价、产品运输、装卸、保险费、税费、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将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设备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综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否则为废标。
|
报价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备注:报价清单表格可根据投标人情况自行设计。)
7、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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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参数
|
是否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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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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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要求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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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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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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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可以扩充,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
8、服务承诺书(格式)
致: (招标单位)
本承诺声明: (投标单位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及要求的技术参数等要求及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完全响应,并以此作为验收产品合格标准的依据。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承诺本项目产品免费上门保修期为 年,在保修期内,如招标单位在使用产品时出现故障,我方保证在接到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
10、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水泥、钢材采购项目(三次)(二标段)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经 办 人:方 勇
联系电话:13955009809
(单位盖章)
2014年 06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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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凌云
联系电话:0550-7129038、15305500598
(单位盖章)
2014年06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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