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凤阳县临淮关镇门临路、创业路、永福路、拆迁安置小区(淮滨新村)及浙商园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4-22    浏览次数:9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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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Y-G2015049

发布日期:2015年4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临淮关镇门临路、创业路、永福路、拆迁安置小区(淮滨新村)及浙商园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2、招标人:凤阳县临淮关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临淮关镇

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凤阳县临淮关镇门临路、创业路、永福路、拆迁安置小区(淮滨新村)及浙商园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凤阳县临淮关镇门临路绿化工程(长3400米);二标段为永福路(长1300米);创业路(长2200米)绿化改造工程;三标段为浙商(凤阳)工业园区道路约20万平方米绿化和拆迁安置小区(淮滨新村)约11万平方米绿化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1580万元。

3、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均为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主要内容为道路绿化和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具体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7、工程款付款方式: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按进度付款,支付比例为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60%。本工程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80%,竣工满一年后树木成活,付至结算价款的90%;二年养护期满经三次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余款(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办理会员入库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3019013)。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必须在中标后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请各投标企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是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其商务标可以参加下一标段的商务标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5年4月21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 300 元/标段。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一标段: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合计:肆拾柒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合计:伍拾贰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与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标段),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临淮镇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标段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临淮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代胜田

电话:1380550962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一方建设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  工

电话:0551-6354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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