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黄山管委会货物集中采购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13-04-12    浏览次数:4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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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本办将以询价方式为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采购一批货物,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信誉良好且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投标商所有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本办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若在投标截止日七日后未接到中标通知,即为落标,本办不再另行告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就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和相关要求向本办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含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售后服务等的全部费用),按询价表单项合理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低价中标,每包不排除分项中标可能。

2、供应商资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必须满足《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送达方式、时间:请在2013年4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仅限EMS或申通)邮寄或密封送达至我办,过时不候。

4、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包裹单上用正楷字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5、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办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如果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办所有招标活动。

6、中标价格即为签约的合同价,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无预付款采购。

二、采购清单附后。

三、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

1、售后服务承诺,对所提供的产品实现三包,如属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还。

2、需要提供安装、调试的配件应提供相应服务。

3、对所提供的货物保证为原装正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

4、包装材料及所提供的货物不得含有任何松木制品,货物运输必须申报办理相关检疫等手续(联系人:王昭成,联系电话:5562306)。

5、相关产品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四、联系地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采购管理办公室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综合大楼二楼2220室)

联系电话:0559-5580323

传    真:0559-5580324

联 系 人:胡 昇     

QQ/email:245579395/245579395@qq.com       

邮    编:245800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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