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歙县城许大道道旗广告位经营权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6-10    浏览次数:6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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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XCQ(2015) 09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歙县城管执法局委托对歙县城许大道部分道旗广告位经营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本次公告招租方承诺本次招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  招租方:歙县城管执法局

(二)  招租道旗广告位情况简介:路灯道旗广告位位于歙县城许大道(平板桥头—铁路桥下、紫霞桥头—城许大道),共计73杆,每杆道旗尺寸为2.2m*1m。招租方只提供广告位置,道旗的制作由承租方承担,道旗的制作材料及尺寸应符合招租方的要求(路灯杆上原来设置的道旗广告由城管局督促原承租方自行拆除)。本次租金参考价不低于人民币 80元/杆•年。

(三)租赁年限: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竞租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五)付款方式:租金先支付后使用,承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度承包款交至歙县城管执法局指定账户,下一年度承包款也于每年6月底前缴纳至同一账户。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招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招租相关情况向招租方咨询。凡自愿报名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方及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二、租赁经营要求:

1、道旗画面必须提前报歙县城管执法局审批,严格按照歙县城管局要求的尺寸、样式及指定位置规范设置。否则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2、道旗画面必须保持无破损、变形,画面陈旧的及时更换,如有影响市容市貌并不按要求整改的,将一律撤除。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3、特别约定:按照我县关于公益广告的设置要求,承租方必须按道旗数量的20%全年无偿发布公益广告,版面内容由歙县城管局提供,但歙县城管执法局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对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凡具有广告制作与发布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遵纪守法。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歙县城管执法局及相关部门对一切经营活动的统一管理。

3、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

4、租赁期内对道旗画面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

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6、承租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招租公告的全部要求,竞租会结束后当场与招租方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并在公示结束后凭《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八)本轮租赁期满,承租方所租赁广告位统一收回,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五、公告期限

2015年6月8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17时30分(上班时间)

六、承租方确定方式

合格的意向承租方以一年为单位报价(元/杆•年),以最高报价确定承租方(成交价不低于参考价)。如最高报价两个一致时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如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只有一家,则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不低于参考价)

七、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 

有意者请于公告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17时30分前(上班时间)凭报名保证金缴讫原件(银行回单)到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三);

4、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四)

(二)个体工商户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4、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三);

5、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四)。

上述资料复印件企业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由本人签名,且和报价函一起装订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原件当场审核后退还(如不符合作废标处理)。

八、竞租报名保证金的交纳

(一)意向承租方须于报名期截止前向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租报名保证金,汇款时请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如SXCQ(2015)09)。

户名: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1、开户行:歙县农村商业银行新区支行,

账号:20000302024910300000018

2、开户行:徽商银行歙县支行 ,

账号:2210 2010 2100 0011 592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

账号:1310094029000081822

(二)企业法人交纳竞租报名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报名保证金。

(三)个体工商户交纳竞租报名保证金应通过银行采取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交至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

(四)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缴纳的竞租报名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第一年度承包款后凭租金交款收据到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租报名保证金在竞租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息)。

九、产权交易服务费

本次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

十、竞租时间与地点

现场竞租时间:2015年6月16日下午15时30分

竞租地点: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竞价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方联系人:潘子平          联系电话:13855933131地址:徽城镇紫霞路45—3号

报名人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27518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业务部

   附:附件一、附件二 、附件三、附件四

 

                                            

 

歙县城管执法局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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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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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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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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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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