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皖B4-14- 172
发布日期:2014(年)- 5(月)- 15(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无为县东门外大街(锁埂路—军二路)工程
2、备案机关名称: 无为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3、招标人: 无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 无为县城
2、建设规模:长约1.3公里,投资约3800万元
3、计划工期: 180天(日历天)
4、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个标段投标。
4、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5、本项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标答疑、标底价公布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限制其在无为县境内一年内不准参与投标,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做出其他相应处罚。
3、投标时若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资质的数家投标申请人,其投标书全部为无效投标书,且该家投标单位在无为县境内限制参与投标行为一年的处罚。
4、被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在我县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无为县阳光建设工程
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无为县 地 址:无城中江花园1幢202
联系人: 联系人:周树平
电 话: 电 话:0553-6616589
传 真:0553—6306019
七、备注:
1、根据安徽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要求,凡被省内各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记录且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我县的建设工程投标;
2、本项目拟派建造师若存在在建工程变更的,应在开标现场提供业主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原件供查验,并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供留存。中标候选人须提供该证明原件供留存。
3、招标文件及资料自行下载。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无为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2014 年 5月 15日
附件:
投 标 承 诺 函
(格式)
致:
1、 我公司自愿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380 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75 万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 305 万元),作为本工程投标担保。
2、我公司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 ,承诺对 工程,自参与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期间内在建筑市场无其它在建工程和中标工程。若注册建造师存在在建工程变更的,我公司承诺在开标现场提供业主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供留存。中标候选人须提供该证明原件供留存。
3、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期间在安徽省境内未被记入不良记录限制投标。
4、我公司承诺在中标后,不再提供项目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变更证明材料。
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公告内容,并保证我公司投标时提供的一切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弄虚作假。
6、根据无住建(2012)396 文件,我公司郑重承诺:一旦中标,中标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自愿在无为县注册子公司。(外地进无企业适用)。
我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贵方没收投标保证金,无条件退出竞标权利。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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