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J3ZC2014Z003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受黄山区农业委员会的委托, 对一批化验室设施设备(含安装)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化验室设施设备有类似成交至少3个运行良好的案例的供应商;并提供合同原件和验收合格单,并能提供至少一份自2010年1月以来,单笔金额60万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化(实)验室设施设备、实验台、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电路、气路系统设备及安装合同原件和验收合格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工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20%做为材料预付款,项目结束通过验收后付至8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于2015年12月31日前付清余款。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后,须提供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五、设备要求:化验室设施设备及安装质量应达到国际规定的标准,按照国际质量标准(ISO9001)对设备指标进行综合验收。
六、确定中标人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七、订立合同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订立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依据开标时确定的供应商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八、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就本公告所列要求,将报价函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一式二份于2014年1月15日15时(逾期拒绝受理)密封送达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三 楼)),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14年1月15日15时之前启封”字样。当日15时整开标。
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
十、其它
1、潜在供应商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1月10日16时前向我中心书面反映。
2、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三 楼)
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59-8512181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59-8538632
附件: 采购清单及具体参数.doc
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