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G2013251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6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2、招标人:凤阳县益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中央投资,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滁州市凤阳县
2、建设规模:共建设改造管网16.165公里,其中改造13.055公里,新建3.11公里。
3、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具体工程量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由招标人具体安排。
5、质量安全文明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程款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当月付至已完工程金额的80%,通过竣工备案后付至审核核定造价额的95%,余款5%留作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两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等级;
(2)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以1、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2、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4)三年以来无重大事故证明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证明。
2、投标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办理会员入库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3019013)。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中标后如需备案,应按规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3年11月26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500元/份。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与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500元/份),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或以银行保函形式加以担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或撤消银行保函。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阳县益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
联 系 人:姚 宏
电话/传真:0550-636638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徐工
电话:0551- 62220236、62220227
手机: 1500560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