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铜陵~南陵~宣城高速公路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设计函〔2006〕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所需的沥青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铜陵~南陵~宣城高速公路是上海~重庆高速公路的重要辅助线路,项目起自铜陵钟鸣镇东,接上海至重庆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安庆段,经马人山乌霞寺风景区、桂山、南陵、漳河、青弋江、团山、宣城市、营盘山、水阳江、五星,终点九女湾,接已建成的广德至宣城高速公路,全长82.681公里。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主线K1+283~k61+700段,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6米,路面宽22.5米;主线K61+700~k66+592.645段和主线K69+533.372至终点段,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8米,路面宽23.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路基1/100;隧道行车道净高5m、检修道净高2.5m;被交叉公路净空要求:高速、一、二级≥5m,三、四级≥4.5m,汽车通道≥3.5m,机耕通道≥2.7m,人行通道≥2.2m;人行天桥、支线上跨净高≥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cm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36cm水泥稳定碎石+20cm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2.2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包,详见下表:
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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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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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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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供货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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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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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供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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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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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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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沥青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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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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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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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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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供货时间为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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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需将沥青材料供应并运输至铜陵~南陵~宣城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相应施工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和场入罐,并提供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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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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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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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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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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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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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2乳化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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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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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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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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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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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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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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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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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改性道路石油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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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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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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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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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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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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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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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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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改性乳化沥青(快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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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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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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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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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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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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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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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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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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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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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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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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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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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1.0万吨道路石油沥青供货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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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沥青储备库不小于10000吨,有散装运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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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应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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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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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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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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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1.5万吨改性道路石油沥青和5000吨乳化沥青产品供货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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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沥青储备库不小于10000吨,有散装运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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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工厂化改性沥青加工能力,改性沥青生产能力每天不小于5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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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普通乳化沥青和改性乳化沥青工厂化加工能力,普通乳化沥青和改性乳化沥青应采用进口胶体磨生产,且生产能力每小时不小于2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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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乳化沥青和改性乳化沥青所采用的基质沥青与提供的SBS改性道路石油沥青的基质沥青必须是同一品牌,且采用的基质沥青技术指标须满足本项目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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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取得基质沥青制造商对本项目沥青采购所用基质沥青的唯一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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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在同一标包,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代理商仅能一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包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2月15日、2月25日至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楼16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 月19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楼会议室。
5.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每个标包提交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保函或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若经查实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ati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叉口南约100米处)
邮政编码:230088
网 址: http://www.atig.com.cn/
联 系 人:魏星 陈蓓蓓
电 话:0551-65371865
传 真:0551-6537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