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HQSX2013-002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萧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程
2、批复文号:发改投资【2009】27号。
3、招 标 人:萧县人民法院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萧县顺河路北侧。
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工程规模:2500M2。
4、工 期: 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合格标准。
6、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申请人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结束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
3、宿州市市外企业须到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宿备案证》,且拟派往项目经理(即注册建造师)须在备案人员范围之内。
4、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前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结果利用承诺书(网上有相关格式)到萧县人民检察院一楼西预防科(地址:萧县招投标中心西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报名。
5、潜在投标人及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目前在全国各地等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记录期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公告发布期限:2013 年 3 月20日至2013 年 3月 27日(工作日时间);
集中报名时间:2013 年 3月 27日,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 30分及下午14 时30 分至17 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授权委托书除签字内容可手填外,其余文字内容均为打印格式)
⑥ 宿州市市外企业须提供《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宿备案证》。
⑦ 萧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份且注明与原件一致)
注: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即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参加开标时凭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
3、报名地点:萧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小会议室。
4、详细地址:萧县龙城镇健康南路龙霄公园西段路南。
5、本工程须提交信誉保证金100万元,保证金须从报名企业基本帐户汇出,并于2013年3月26日下午5时前打到,户名:萧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萧县支行,帐号:1312052009026422466。凭法院出具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6、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按上列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企业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1、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2、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萧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蒋海 18105572777
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57-2215658
八、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萧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557-5068379
地 址:萧县龙城镇健康南路龙霄公园西段
萧县人民法院
萧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