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Y-G2014115
发布日期:2014年7月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明皇陵-S310连接线道路建设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 标 人:凤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4、资金来源:地方配套+上级补助。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境内。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凤阳县明皇陵-S310连接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3、工程款付款方式:每月按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共同核定的工程月进度工程款的25%支付;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付到相应工程价款的60%;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到相应工程价款的8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且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付清,均不计利息。
4、计划工期:10个月。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所有范围。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入库详情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会员入库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3019013)。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中标后须备案,应按规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标书费:600元
五、投标(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RMB:800000 元);信用保证金叁佰贰拾万元(RMB:3200000 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明皇陵-S310连接线道路建设工程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
联系人:丁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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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 系 人:王工、袁工
电 话:0551-65149581-60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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