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凤阳县体育局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编制采购询价函(项目编号:ZFCG-F2013032)
发布时间: 2013-09-02    浏览次数:6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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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FCG-F2013032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对凤阳县体育局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编制采购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需是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建筑类)资质(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需要)和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时需手持至开标现场。

2、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书统一用标准式档案袋密封,将《报价单》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加盖章送达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价文件接收人。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4、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采购为一个标包,具备报名条件的单位参照项目概况中的建设规模进行报价。本次采购采用最高限价,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投标单位。最高限价为50000元人民币。

6、有效报价清单应包括:编制费、审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总报价必须大写并注明供货期和质量标准,所有报价必须以打印的方式。

7、开标时间: 2013年9月9日上午 10:00时整,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二、报价函构成:

①、投标报价书;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清单(按清单中的要求列出详细报价清单);

④、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⑤、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凤阳县体育局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编制采购详见清单。采购单位联系人:何军   联系电话:0550-6723922  18075293278

凤阳县体育局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编制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项目概况

 备注

1

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节能评估

凤阳县体育中心占地320亩(含水域),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3500座体育馆一个,5000座席看台标准塑胶体育场一个,室内健身中心和室内游泳馆各一个,其他室外配套设施等,总投资约2.5亿元。

 

评估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凤阳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中标后由项目单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编制评估报告依据)。

 

 

 四、供货期及采购服务费

(1)本项目要求中标后10日完成编制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2)签约投标单位在签约前应向本中心缴纳合同总价0元的服务费(按相关文件收取)。

(3)投标费用:中标企业所投标金额包含直至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为止并办理完本项目需要所有费用。

五、确定中标单位: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即凡低于最高限价且满足询价函资质及材料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然后取最低报价为中标价,若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

六、付款及时间要求:

中标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完成该项目的节能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项目单位在接到报告书后先付款合同金额的40%,待评估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付清尾款(中标单位无偿协助项目单位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直至审查通过)。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时需向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5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中标当场退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由招标单位出具手续后退还(无息)。

八、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 凡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

九、联系电话: 0550—6367815  传真:0550—6367815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3年9月2日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1、封面

 

凤阳县政府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体育局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节能估编制采购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2、报价书

报价书

致: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项目编号): ZFCG-F2013032 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10日内完成凤阳县体育局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编制采购项目和审查。达到合格标准。

3、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凤阳县体育局:

(报价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 )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4、详细报价清单

凤阳县体育局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编制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项目概况

备注

1

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节能评估

凤阳县体育中心占地320亩(含水域),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3500座体育馆一个,5000座席看台标准塑胶体育场一个,室内健身中心和室内游泳馆各一个,其他室外配套设施等,总投资约2.5亿元。

 

评估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凤阳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中标后由项目单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编制评估报告依据)。 

合计总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综合单价:完成项目所产生的编制费、审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5、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等)

6、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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