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石台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批管材,欢迎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TZF2014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石台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道主材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各预算控制单价见下表,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单价若超过此预算控制单价将作法定废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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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型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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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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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控制单价
(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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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主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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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PE双壁波纹管 De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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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1.85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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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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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PE双壁波纹管 De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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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3.24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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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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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PE双壁波纹管 De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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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1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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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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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接户管 DN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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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1.3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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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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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螺旋管 DN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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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92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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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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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螺旋管 DN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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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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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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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螺旋管 DN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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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5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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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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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管材(HDPE双壁波纹管和PVC接户管)参考品牌为:中阳、中财、凯晟、公元,钢制螺旋管材质为 Q235A 。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品牌进行报价,且只能选择同一品牌同时报价双壁波纹管和PVC管,不得混报。投标人报价管材若为其它品牌,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2、本次采购项目不含管道主材的铺设施工,中标人只需将管道主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即可。指定地点分别为:仁里镇同心村焦曹、仁里镇同心村扬潭、矶滩乡矶滩村汪村组、大演乡永福村(2、3、8组)、横渡镇河西村石桥步组、横渡村上、下街组和仙寓镇碧潭村。每个地点的具体配送数量由合同约定;
3、投标人报价为所采购货物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含完成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上下车费用、运费及其它预计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费用)。
4、上表中所列数量为预算用量,合同价款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管材的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双壁波纹管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指定代理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谈判,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如果制造厂家自己不参加谈判,则该制造厂家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加谈判。若同一品牌设备出现两家以上授权代理商,以先到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材料谈判时须提供原件备查验。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2014年7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双壁波纹管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六、供应商必须提交相应的谈判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谈判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014年8月5日15:30整。
谈判时间:2014年8月5日15:30整。
八、递交响应文件和谈判地点: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会议室。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台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吕扬健 电 话:0566-3295491
2、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
电 话:0566-3295588 传 真:0566-6029781
网 址:www.stxzb.com 邮 箱:stzbcg@126.com
石台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