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消毒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独立法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4年4月11日16时前,向我中心针对某一品牌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5、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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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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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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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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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设备(缓释消毒器)3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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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通径Φ15;阀门压力≥16kg;设备工作压力≥0.1Mpa;箱体板厚≥6mm;适用于山区农村引山泉水,无需电源、无需专人值守、可与原水实现联动工作自动加药。要求设备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美观大方,结构紧凑,低碳节能环保。每台报价内含:备用流量计1只。控制价14.4万元以内。消毒设备投标商提供消毒设备外观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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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要求请见附件;
缓释消毒器药剂、流量控制参比表
日供水量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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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量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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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
(L/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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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周期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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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投药量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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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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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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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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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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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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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报价人提供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2、报价包括货物的成本、利润、税金、包装、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即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并交付使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如特殊情况须在报价单中说明。
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针对上述其中的某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每包货物必须报全。
三、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投标文件需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及“请勿在2014年4月11日16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按顺序装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盖章后递交本中心。
四、其他
1、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祁门县中心南路144号财保公司(四楼)
中心联系人:程峰 联系电话: 0559-4509603 邮编:245600
采购单位:祁门县水利局
电话:0559-4507671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采购编号:
致:祁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技术要求 报价技术配置 品牌 数量 单价 金额
1
2
3
合计
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一、供货方式:消毒设备送到水利局仓库。
二、付款方式:同类设备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5%作质保金,1年内无质量投诉质保金则退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
2、报价人必须是采购项目生产商或供应商。
3、质量要求: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2000认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复印件。消毒设备厂商必须具有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格检验报告。
4、消毒设备必须是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有质资、卫生达标、有经营许可证的,且2010年以来国家水利部推荐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入选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入选企业名单详见“中国农村饮水安全网”中公示(供应商下载提供)。
5、历年在投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的,本次谢绝参加。
6、被询价的供应商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给予说明;提供质量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