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欣意电缆项目用地挡墙护坡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欣意电缆项目用地挡墙护坡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JJC201305。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
欣意电缆项目用地挡墙护坡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一批,其中C20(泵送)3747.87立方米,C30(泵送)2502.67立方米。
2、采购最高限价:商品混凝土C20为380元/立方米,C30为400元/立方米。
三、合格的供应商: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之日止三年内,但查询人到检察机关申请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的时间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一个月);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发售: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公告后的附件中下载谈判文件。
2、各供应商在谈判之日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谈判文件缴费手续。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3年9月6日8时30分前汇至谈判组织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如下:
(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
(2)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
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JC201305号招标采购保证金)。
六、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9月6日9时00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1);
九、谈判会开始时间:2013年9月6日9时00分;
十、谈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评标厅;
十一、采购人及谈判组织人:
采购人: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徽省宁国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家伟 联系电话:0563-8153568
谈判组织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绩溪县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大楼隔壁)
联系人:程克云 汪立晨 联系电话:0563-8173106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宁国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欣意电缆项目用地挡墙护坡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