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防、安保及网络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 2014-01-08    浏览次数:5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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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CG-AQ-2013-263(财2013年第217号)

项目名称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防、安保及网络设备采购

采购人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集中采购机构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见附件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包:172.4万元;第二包:74.6万元;第三包:28.9万元。

项目地点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交货、安装、调试期

10日历天

投标申请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第一包: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第二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第三包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8、第一包:具有国家安防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网络及网络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以上的合同案例;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合同签订前须提供相关货物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1月13日—2014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0号)一楼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巩绪平13909668302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韩玥 0556-5191681

备注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正常工作日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投标申请人如因故不能参加投标,请于开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将书面申请递交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备案,否则将记不良记录。

附件:

中级人民法院-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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