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xzc-150018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萧县乡镇垃圾中转市场化运作、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萧县乡镇垃圾中转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及标段划分:
为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不断提升我县对外形象,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县行政区域的22个乡镇的生活垃圾,由乡镇政府统一收集,运送到乡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后,住建局负责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场。为了进一步创新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乡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2015年将我县的垃圾中转工作分成2个标段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开对外招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22个乡镇全部建设了垃圾中转站,平均每个乡镇2个操作工,1名大车司机,1名保洁人员,共计工作人员92人,平均每个乡镇日中转生活垃圾12吨,全部运送至县垃圾处理场,折往返60公里。2015年纳入市场化运作的22个乡镇,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11个乡镇:黄口、赵庄、孙圩子、马井、杜楼、新庄、大屯、青龙、祖楼、石林、酒店;最低控制价吨公里 0.9 元,全年总计控制价260万元。
二标段11个乡镇:杨楼、丁里、官桥、圣泉乡、刘套、庄里、张庄寨、白土、永固、王寨、闫集。最低控制价吨公里0.9 元,全年总计控制价260万元。
采购预算附后。
(二)、服务内容
1、承包单位必须保证各乡镇垃圾站日产日清,不准有存量垃圾过夜。
2、现有的垃圾压缩设备及运输车辆缴付承包方使用,如有故障由承包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如承包方为日常工作运转,增加新的设备,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承包期满后,原有的垃圾压缩设备及运输车辆,必须在正常使用下缴付给发包方,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承包方自理。承包方应支付给发包方设备及运输车辆押金50万元(一个标段)。
5、在承包期间,如有意外、交通事故工伤等安全生产事故,所有的责任、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6、同等条件下,承包方必须优先考虑现有工作人员上岗。
7、承包期满前2个月承包方应向发包方说明是否要继续承包的意向。
(三)、保证职工福利待遇和为职工交纳意外保险金的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自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职工福利待遇、法定节假日加班发放职工福利,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金。
(四)、检查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市场化作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乡镇垃圾中转工作质量,发包方每月对承包方进行业务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对承包方进行处罚。年终考核合格,予以适当奖励,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考评垃圾中转市场化运作情况。
(以上两个标段预算均为单价预算,含各种费用及税金)。
付款方式:住建房每月考核后,按月拨付。
四、垃圾中转市场化运作期限:一年
五、参与市场化运作竞标的合格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具备能保证履行清扫保洁或垃圾中转相关业务的保洁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投标人可选择报一个或两个标段,但报两个标段的,且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的两个标段同时中标,按所投标段的先后顺序,认定第一个标段为中标标段。
开标时要求法人代表持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书原件亲自参加。
六、资格审查方式:开标现场审查为准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4、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逾期恕不受理。
2、开标时间:2015年2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萧县招投标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及标书款
投标保证金:
(1)投标及诚信保证金:1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中心账户,没有中标的单位招标结束即可返还投标保证金。
(2)缴纳截至时间:2015年2月5日下午5:00点。
(3)户 名: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萧县支行
账 号:18570663600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标书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令武
联系电话:13965333805
招标代理机构: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毛 杰、崔家春
联系电话: 0557-5123966 0557-5038993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1月14日
村镇垃圾中转站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乡镇名称
|
操作人员工资
3人 每人2千
月(计)
|
运输经费公里日产16吨
|
水电费(月)
|
设备、车辆维
护费用(月)
|
办公经费(月计)
|
年度
总计
|
黄口
|
0.6
|
月1.5
|
0.18
|
0.36
|
0.18
|
33.84
|
赵庄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杨楼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张庄寨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马井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王寨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永堌
|
0.6
|
0.9
|
0.18
|
0.36
|
0.18
|
26.64
|
白土镇 (工业园区)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新庄镇
|
0.6
|
1.8
|
0.18
|
0.36
|
0.18
|
37.44
|
刘套镇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青龙镇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祖楼镇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闫集镇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官桥镇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丁里镇
|
0.6
|
0.9
|
0.18
|
0.36
|
0.18
|
26.64
|
杜楼镇
|
0.6
|
0.9
|
0.18
|
0.36
|
0.18
|
26.64
|
大屯镇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酒店乡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圣泉乡
|
0.6
|
0.9
|
0.18
|
0.36
|
0.18
|
26.64
|
孙圩子乡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庄里乡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石林乡
|
0.6
|
1.1
|
0.18
|
0.36
|
0.18
|
29.04
|
合计
|
13.2×12
|
24.5×12
|
3.96×12
|
7.92×12
|
3.96×12
|
642.48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目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乡镇垃圾中转市场化运作
|
2
|
地 点
|
安徽省萧县22个乡镇
|
4
|
具体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5
|
清扫保洁期限
|
一年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保洁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
8
|
投标有效期
|
45天
|
9
|
投标保证金额
|
100000元
|
10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看现场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
1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2月6日上午9:00
|
13
|
开标地点及时间
|
开标时间:2015年2月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萧县招投中心
|
14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见第四章
|
15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金额的10%
|
16
|
中标服务费
|
按合同金额的0.5%收取,由中标单位承担
|
17
|
资料费用
|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注:本招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表为准。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项目为萧县乡镇垃圾中转市场化运作;
1.2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具体要求;
2.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资金来源
3.1财政资金。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2投标人必须承诺并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评标办法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2月 3日中午12:00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语言文字)。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10.2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人签署并到开标现场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4)投标承诺书:必须对本养护投入的人力(投入各工种人数)、物力(投入各种施工机械名称台数及工具数量)、质量、安全以及结算方式作出具体的承诺。投标承诺书需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5) 投标人资质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机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以上相关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上述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文件内容及表格均为投标单位提交的文件,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12、投标文件的格式
12.1投标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11条款规定的内容。除图表外,其他内容均应采用A4纸,并按规定打印填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应为打印文本,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并加盖公章。
12.3投标文件(标函)袋封面、投标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签。
12.4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必须详细注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标识正本及副本。
12.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12.6本招标文件所附表格必须规定填写。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投标担保
14.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参加投标。
14.2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1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45天,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3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后5日内退还至投标人。
14.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4.4.1投标人在投标担保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或撤回投标文件的:
14.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填列,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报价书、密封粘贴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共同投标。
15.5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6.3条款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胶装成册并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17.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7.1.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1)招标人名称;
(2)招标编号;
(3)招标项目名称;
(4)2015年2月6日9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7.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1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及各自有效身份证。以上不能出示者视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2.2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2.3投标人应携带相关证件、证书以备查验(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要求的内容条目),以上证件、证书及相关资料不能出示的,该项将以不合格论处,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2.4开标由招标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22.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2.4.2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
22.4.3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22.4.4验证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
22.4.5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经投标人确认;
22.4.6经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2.4.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22.5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六)评 标
24、评标方法和标准:
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七)合同的授予
25、本招标项目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6、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7、中标通知书
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27.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承包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履约保证金
29.1中标公示期过后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现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萧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
29.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9.1款的规定执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章 垃圾中转市场化合同条款
及合同文件格式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创新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乡镇垃圾中转市场化运作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
一、拟纳入市场化作业区域
二、合同金额:
根据乙方承诺,甲方及政府采购机关认可,本合同的采购总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
三、乡镇垃圾中转市场化运作内容
四、乡镇垃圾中转市场化运作时间安排
五、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工作服和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六、承包合同期限及承包经费的拨付
乙方承包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期内,甲方每月考核后按月拨付,承包人实施本合同应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税收,所用票据必须使用本地票据。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项目拥有实施日常检查、考核、管理的权利。
2、甲方可对乙方存在问题作限期整改要求,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遇全县性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质量按活动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甲方需确保乙方承包经费的按时到位。
5、甲方检查人员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检查考核,并接受乙方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
2、对甲方的检查结果,乙方有权要求予以说明。
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指导和监督。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不经过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对承包项目进行分包、转让。一经发现有分包、转让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保证金。
5、承包期间内乙方所需要的作业、管理、机具停放等用房用地由乙方自行解决。
6、乙方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相关措施,承包期间内在工作时间及范围内,如遇员工人身伤亡的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其它事项
1、承包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如需要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年度承包经费10%的违约金。
2、承包期限内如因自然灾害、城市建设、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得不终止,甲乙双方应该相互理解,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所涉及相关事宜,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萧县乡镇垃圾中转市场化工作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XXCG-150018
项 目 名 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
致: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贵方XXZC-150018号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我公司投标报价如下:
第 标段: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第 标段: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同时注明单价)。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向贵方支付中标金额0.5 %的代理服务费。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6、我方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合同名称)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四、投标承诺书
致 :
如果在本招标项目中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积极响应贵单位提出的合同条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如下承诺:
1、 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
2、 若我公司中标,我司承诺垃圾中转质量要求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如未能达到此标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3、 在项目承包期间,正常情况下投入的人力不少于下表中的人数。
4、在项目保养期间,投入的机械设备不少于下表中数量:
4、 招标范围以外增加的任务,我方承诺以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若我公司未能达到以上承诺,愿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接收业主处罚。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资料
1、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A4幅面复印件)
2、投标人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A4幅面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A4幅面复印件)
4、施工机械证明材料(A4幅面复印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印章。
第四章 萧县乡镇垃圾中转市场化工作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招标综合评标办法。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四条 :评委的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审委员由5人组成。评标活动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 :评标程序及内容:
(1) 资格审查:符合招标公告条件要求,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下一步评审。
(2) 商务标:商务标评定采用经评审的标底法。
第六条 :评审细则
1、 资格审查内容:
(1) 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已经年检或者年检在有效期内;因正在年检不能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须有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正在接受年检的证明。
(2) 具备能保证履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中转相关业务的城区保洁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企业信誉良好。
(4)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机械证明材料。
(5) 投标承诺书
(6) 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
2、 商务标的评定:(100分)
招标人根据有关计价规定,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质量等方面的因素,编制招标控制价,各投标人的报价如果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则作为无效报价。
(1) 招标控制价为A值,A值为拦标价(投标报价高于A值的为废标)。
(2) 将计算求得的最终基准价B值作为报价得分,满分100分。以此为基准价,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每高1%扣3分,每低1%扣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最终基准价B值的确定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得出:
投标报价≥A值的各投标报价或小于A值90%的投标报价不参加B值平均值的计算。
如投标报价≥A值90%的投标单位为5家或5家以上者,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报价平均值为B值;
如投标报价≥A值90%的投标单位为3家或4家,直接取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为B值;
如投标报价≥A值90%的投标单位小于3家时,则以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平均值为B值。
第七条:定标原则:经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第八条:每个标段独立评标,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分别确定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