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需的公交车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采购招标;
2.采购编号: JZC20150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4.1采购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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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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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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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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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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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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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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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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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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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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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公交车辆的生产制造厂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招投标网”、“绩溪县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7.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3月10日8时30分前汇至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1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1)。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绩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中、章忠杰 联系电话:0563-8162461、2310996
招标代理人(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绩溪县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程克云 汪秀娟 联系电话:0563-8173106
2015年2月11日
绩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采购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