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薄弱学校改造现代教育装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FCG-H2015205)的澄清答疑(六)
发布时间:
2016-03-11 浏览次数:537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关于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薄弱学校改造现代教育装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FCG-H2015205)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6项,第二标包评分标准《技术部分和资信》第1项产品响应中:“(1) 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为废标。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相应原厂彩页证明。”现更改为:“(1) 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为废标。”
此澄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FCG-H2015205)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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