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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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合肥市 |
项目名称 |
高新分院手术无影灯、吊塔及手术床采购 |
发布时间 |
2015年12月10日 |
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手术无影灯、吊塔采购(招标编号:GN2015-02-0690)项目,于2015年 12 月9日 09 时 0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第一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A: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利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可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浩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B: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鸿佳医疗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敏行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浩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C: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利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可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浩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D: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鸿佳医疗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可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利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5年 12月 10日至2015年 12 月1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34。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