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建H4-14-18#
发布日期:2014年 08 月 01 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安庆市潜山县黄泥镇文昌等6个村(Ⅰ标、Ⅱ标、Ⅲ标)、安庆市潜山县王河镇丰收等2个村(Ⅳ标)、安庆市潜山县痘姆乡红星等4个村(Ⅴ标、Ⅵ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1.3招标人:潜山县国土资源局
1.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黄泥镇、王河镇、痘姆乡
2.2建设规模:土地平整、修建梯形渠、清淤斗沟、修复碎石生产路、修建田间道等。Ⅰ标段:约380万元、Ⅱ标段:约340万元、Ⅲ标段:约320万元、Ⅳ标段:约380万元、Ⅴ标段:约300万元、Ⅵ标段:约225万元。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标共六个标段(黄泥镇Ⅰ标、Ⅱ标、Ⅲ标;王河镇Ⅳ标;痘姆乡Ⅴ标、Ⅵ标)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开标、评标顺序:本次招标共分六个标段(Ⅰ~Ⅵ标段,下同),开标和评标均按上述顺序依次进行。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若在某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评审过程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一个投标人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格。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04日至2014年08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工本费6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全套完整无缺图纸取回押金(不计利息)。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每标段肆万元(人民币)及信用担保金陆拾陆万元整(人民币)(注:投标保证金按标段缴纳,信用担保金为固定金额,不分标段)。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70114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安庆市潜山县黄泥镇文昌等6个村(Ⅰ标、Ⅱ标、Ⅲ标)、安庆市潜山县王河镇丰收等2个村(Ⅳ标)、安庆市潜山县痘姆乡红星等4个村(Ⅴ标、Ⅵ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4.5县外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提供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符合本工程《施工企业跨区登记备案表》。否则,拒绝办理。
4.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潜山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城镇潜阳路66号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道357号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56-8970324 电 话:0556-8922298
传 真: 传 真:0556-8922298
招标备案机构: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联系人:余国清
地址:潜山县供销社五楼 电话:0556-8972038
邮编:2463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85701146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