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武警安徽省总队后勤部武警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16-10-0104)项目,于2016年2月4日14时30分,在 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层第一开标室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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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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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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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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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清摄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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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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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嘉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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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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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鼎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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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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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脑电图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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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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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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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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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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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洁倩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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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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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卓泓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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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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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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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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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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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外科动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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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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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佳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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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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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柏盛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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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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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镜配套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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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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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嘉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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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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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鼎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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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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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静脉曲张治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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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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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镭福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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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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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朗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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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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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岛素泵、动态血糖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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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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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睿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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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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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朗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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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34。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