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Y-G2015059
发布日期:2015年4月20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城西中学新校区场地平整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单位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凤阳县教育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城西中学。
2、建设规模:约15000立方回填土及相应场地平整。
3、工程招标控制价:叁拾玖万肆仟贰佰陆拾贰元贰角柒分(¥394262.27元)。
4、工程发包价:叁拾伍万伍仟元整(¥355000.00元),发包价即是合同价。
5、工程款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80%,审计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6、计划工期:10日历日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抽签法。
10、按照《凤阳县规模以下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招标程序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贰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报名人于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4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 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凤阳分公司(地址:凤阳县南环路凤凰城20幢;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956317691.)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4.3、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报名人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五.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5.1、中标投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县交易中心缴纳2400元服务费。
5.2、中标投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800元代理服务费和1000元造价咨询服务费。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9:00时,地点为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教育局(章) 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章)
地 址:凤阳县新城区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475号财富国际528室
联系人:史主任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18019882366 电 话:0550-3023099、13956317691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