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三角线LNG/CNG加气站项目选择合作建设及经营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AHHP-2016-008
1.2项目名称:三角线LNG/CNG加气站项目选择合作建设及经营方采购项目
1.3项目地址:合肥市临泉路与嘉山路东北交口,三角线加油站北侧
1.4项目规模:新建LNG/CNG天然气加气子站一座,LNG设计规模为1万m3/日,320万m3/年,三级站,CNG设计规模为2万Nm3/日,650万Nm3/年,项目用地面积约4亩(约2664m2),估算总投资约800万元。
1.5招标主要内容:三角线LNG/CNG加气站项目选择合作建设及经营方采购项目,共一个包,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6合作模式: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三角线LNG/CNG加气站项目合作建设及经营协议》,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合作经营期限为 8 年(自合作协议签订时间起算),项目土地使用由合资公司向招标人租赁取得,并向招标人支付租赁费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万元(招标人的出资比例为55%)。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在不改变项目土地性质的情况下,中标人负责办理项目的所有相关手续和资金的先行投入,取得对外经营资质,达到对外营业的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经营范围应具有涉及能源业(含天然气)资质(以出具《营业执照》为准)。
2.2投标人须拥有运作本项目所需的经济实力和运营管理能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在 70 %以下(提供2015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2.3投标人具有3年以上(含3年)投资、经营加气站项目的经验(以出具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为准,时间指以开标之日往前追溯3年)。
2.4投标人在安徽省境内具有正在运营的加气母站项目 (以出具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为准) 。
2.5具有与中石油或中石化公司签订的气源供应合同。 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中无不良记录(如违法经营等),未处于被
责令停产停业,资产被冻结,企业被接管、破产清算状态,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
事故。(提供相关声明书)
2.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3.1请于2016年1月18日起至 2016年1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栋4楼,包河大道与延安路交口往东300米院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3.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2 月 1 日 14:30
4.2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 年 2 月 1 日 14:30
5.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http://www.ahhfky.com)、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ahhpgs.com)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明光路168号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栋4楼
邮 编: 230011 邮 编: 230051
联 系 人: 程凯 联 系 人: 潘工
电 话: 13956998980 电 话: 13866106922
传 真: 传 真: 0551-62303280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