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业主的委托,现对学府苑A区二期室外配电工程低压电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询价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清单要求提交报价函。
1.采购编号:AHHSCG-2014-062-2
2.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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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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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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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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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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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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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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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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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V22(4*35)-0.6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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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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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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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询价要求:
3.1供应商资格、售后服务等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本项目要求生产厂家直销;供应商注册资本应在壹亿元及以上(人民币)。2、具有本项目所采购物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并承诺24小时内能到施工现场提供售后服务。
3.2 报价函构成:报价单(单价、合计价)、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彩页)等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3 报价: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15万元,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货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货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输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4 合同主要条款: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交货期限:设备为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供货;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付款方式:货到施工现场,业主单位经县质检部门现场取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付95%材料款,余款5%作为质保金于保修期满1年后付清。
3.5 报价函递交:供货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3.6资格审查: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可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询价结束后由采购人及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原件、复印件的有效核验,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4.1 采购保证金为:3000元
4.2 交纳方式: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由采购中心监督,供应商自行现场放置信封内并密封。在询价结束后归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专家评选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后,再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4.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中心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未能按时交货的;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6.报价函递交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下午:14:30-15:00
7.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8.专家评审费:由专家组评选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现场缴纳800元专家评审费(此项费用体现在投标报价中)
9.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
联系人:鲁承皓(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电话:0555-4327510;
徐勇(县城投公司) 电话:13856513328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6日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我单位网站(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提示:供应商需办理投标企业投标人网上登记注册(网址:http://ahhs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