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郎溪县第三小学幕墙工程(项目编号:皖建施招-LX-2014-097)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总承包单位为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郎溪县第三小学幕墙工程,包括A、B、C、D-1、D-2楼,整体项目正在施工中,投标人须仔细勘察施工现场。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招标范围:郎溪县第三小学幕墙工程,包括A、B、C、D-1、D-2楼。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项目招标控制价:¥:2410546.87元(含预留金19万元)。
2.4工期:60个日历天。
2.5质量标准为:合格(须配合总包单位达到宣城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6工程款及投资收益支付
1、投资收益(含财务费用等)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计入投资总价款,分期支付,投资收益=竣工决算审计价款×投资收益率(7%)。
2、项目付款方式按二年三期执行,自接到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一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合同价的40%;同时支付第一次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合同价×7%×1∕3;
第二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70%,竣工决算审计价款以郎溪县审计局审定的价格为准。同时支付第二次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竣工决算审计价款×7%×2∕3)-(合同价×7%×1∕3)。
第三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计结算价款与前两次累计支付的差额部分。同时支付第三次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竣工决算审计价款×7%×1∕3。
2.7 中标人需支付总承包单位2%的总包服务费及检测费,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予充分考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保证书、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复印件;有在建变更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变更审批材料复印件);
3.3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幕墙工程业绩。
3.4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会员制):
5.1 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郎溪县招投标网(http://60.173.87.245/lx/)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5.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会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会员库会员单位可登录郎溪县招投标中心门户网(http://60.173.87.245/lx/)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会员领取招标文件”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3)已经提交入库资料但没有办理资料审核的企业请尽快到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科(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理审核手续,并在线领取招标文件;(4)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审核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5)会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郎溪县招投标中心网站。
联系人:乐工,联系电话:0563-7012903。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40000 元。
6.2 投标人应在 2015年 1 月 9 日 9 时 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郎溪县招投标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176729954934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帐 号:1317088038000015107
账户三: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0093
【备注栏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 月 9 日 9 时 30分,地点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标 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当携带建造师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建造师)可以是委托代理 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参加本次开标会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ahtba.org.cn/main/、Http://www.act.org.cn、Http://www.xcsztb.com、Http://www.langxi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女士 联系人: 方先生
电 话:13805624847 电 话:15156072117
2014年 12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