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G2016001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取水及管网工程施工
2、招标人:凤阳县中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政府贷款,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滁州市凤阳县。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凤阳县自来水厂扩建2.5万m3/d工程项目中取水及管网工程施工,自来水厂总占地面积约2.06公顷,目前处理能力为3.5万m3/d,扩建后处理能力为6万m3/d。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枢纽、取水泵房、配电房等土建及安装工程;新铺设Φ700球墨铸铁原水管约3.4公里、新铺设Φ1200球墨铸铁原水管约1.9公里、新建配水管网约9.0公里。项目总投资额约3600万元。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凤阳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取水及管网工程施工,包括取水枢纽、取水泵房、配电房土建及安装工程、原水管网及配水管网的施工及安装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程款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剩余工程款按进度付款,当月付至已完工程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款5%留作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两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项资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的是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自来水厂DN700及以上球墨铸铁管道铺设工程,业绩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2、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如果合同不能反映项目经理及业绩指标要求,请投标人补充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如业主证明、设计院签章齐全的施工图纸等)。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中标后如需备案,应按规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月12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6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叁佰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拾万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
2、投标(信用)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开标现场以备核验(并缴纳标书费600元/份),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取水及管网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123116651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阳县中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府西街
联 系 人:王龙众、姚 宏
电话/传真:0550-636638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涛、黄 斌
电话:0551- 62220239、17775059775、0551-62220231
传真:0551-62220222
邮箱:8043303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