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青阳县司法局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答疑函
发布时间: 2015-12-10    浏览次数:3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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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人对青阳县司法局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QY.ZFCG(HW)2015-031]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针对招标文件P13页采购内容18项:6类非屏蔽双绞线环保要求:线缆产品必须符合RoHS指令要求,线缆必须印有RoHS标志;开标时提供样品,评审依据。我公司提出如下质疑:

RoHS认证是《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英文缩写,是欧盟CE认证下的环保认证。欧盟RoHS认证以检测报告为主,证书可依据客户需求提供。据我公司了解,此类市场主流产品如国内的普天、一舟,国际的西蒙、UCS、康普等均没有在线缆上印RoHS标志,开标时提供样品,疑为某一产品量身定做,涉嫌控标。将绝大多数优质产品排除在外,不能平等参与此项目的投标,造成不公平。希望能够(将环保要求)修改为:线缆产品必须符合RoHS指令要求,开标时提供投标产品RoHS认证证书,评审依据。以使更多想参与此项目的企业能够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的参与竞争。

答:为能有更多的企业公平参与投标,将6类非屏蔽双绞线环保要求改为:线缆产品必须符合RoHS指令要求,开标时提供投标产品RoHS认证证书及样品。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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