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一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12年12月12日10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书可传真、快件邮寄、亲自送达等方式投标均可,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询价小组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税收、评审等一切费用。
4、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项目概况:凤阳(浙商)工业园清淮名居安置小区一期工程(L01、L03地块)地质勘探,占地面积约120亩,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其中18层楼5栋,11层楼6栋,多层楼9栋(附:规划效果图和楼房位置图电子版),提交勘探成果合格。咨询或踏看现场请联系:鲁凤斌 电话 13696751110
6、中标方式:采取设最高限价,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最低价中标。最高限价为12万元。
二、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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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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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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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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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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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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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浙商)工业园清淮名居安置小区二期工程(L01、L03地块)地质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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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探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报价单后需附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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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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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报价,不因工作量调整而改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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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成时间及采购服务费
1、供应商在中标后 3 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项目并提交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并出施工图纸;
2、签约供应商在签约前应向本中心缴纳合同总价 %的服务费(按相关规定收取)。
四、技术支持服务承诺
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服务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五、付款方式: 提交勘探成果,并满足设计需要,付至合同价款的70%,基础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无息)。
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 孙远虎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七、联系电话: 0550—6367803 传真:0550—6367820